当事人信息
原告:深圳市佰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1703-E25。电话号码:029-8911157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F9DB72。
法定代表人:高易成,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任银凤,女,汉族,****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现住山西省交口县水头镇南环路000208号。任该公司法务,电话号码:150XXXXXXXX。
被告:罗帅,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现住长子县。电话号码:184XXXXXXXX。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市佰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罗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6月29日立案。原告深圳市佰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市佰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深圳市佰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4元,由原告深圳市佰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