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文书内容
申请执行人:奉节县筑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滨河社区环彬白帝天下商业街3-1-2-3、3-1-2-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6MA5UDAW80G。
法定代表人:向磊,负责人。
被执行人:刘建军,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奉节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奉节县筑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建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奉节县筑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建军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于2021年5月5日前支付全部案款,因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且要长期履行,且双方当事人同意本案以终结方式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渝0236执11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