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苏腾,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泗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黄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云阳县。
审理经过 上诉人苏腾因与被上诉人黄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2021)皖1324民初229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苏腾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本案的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苏腾在本案审理期间申请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上诉人苏腾撤回上诉。一审裁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张志敏
审 判 员 马晓红
审 判 员 戴宝琴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尤 昊
书 记 员 丁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