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岳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秀立(岳伟之母)。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倩颖(岳伟之妻)。
被告:杨梦蕾,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
审理经过
原告岳伟与被告杨梦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3日立案。原告岳伟称,本案与丰台区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的其他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事实上具有关联性,为便利诉讼及查明案件事实,希望就本案诉争事实在丰台区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故于2021年4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不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岳伟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岳伟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