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晏瑭娟,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被告:乌鲁木齐市腾飞万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101栋23层办公3号房。 法定代表人:张光涛,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晏瑭娟与乌鲁木齐市腾飞万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后,于2021年8月16日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因原告晏瑭娟经本院传票送达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11.9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晏瑭娟自行承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秦立芬 人民 陪 审员 陈仁年 人民 陪 审员 李定成
裁判日期
二 〇 二 一 年 八 月 十 六 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李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