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住所地安徽省淮北市古城路5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8508261758(1-1)。
负责人:周**,该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远胜,安徽众星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程健。
审理经过
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于2021年7月26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程健名下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侧,金利大厦1#1404室房产(濉房预2016字第××号)予以保全,保全标的以30万元为限。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程健名下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侧,金利大厦1#1404室房产(濉房预2016字第××号),期限为三年。
上述查封金额以30万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2020元,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