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付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永吉县。
被告:大连宏易达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
法定代表人:郎彦炜。
审理经过
原告付博与被告大连宏易达劳务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因本案案情复杂,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