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姚留华,女,1955年8月出生,汉族,住罗山县丽水街道。
被执行人张斌,男,1956年10月出生,汉族,身份证号413028195610xxxxxx,住罗山县城关镇。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罗山县人民法院(2018)豫1521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张斌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张斌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申城支行62172117180xxxxxx4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