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姚留华,女,1955年8月出生,汉族,住罗山县丽水街道。

被执行人张斌,男,1956年10月出生,汉族,身份证号413028195610xxxxxx,住罗山县城关镇。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罗山县人民法院(2018)豫1521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张斌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张斌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申城支行62172117180xxxxxx4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