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荣喜,男,1971年6月出生,汉族,鹤北林业局金矿林场工人,住黑龙江省鹤岗市鹤北林业局。

被执行人:季本文,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萝北县第二中学教师,住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

被执行人:孔祥军,男,1979年5月出生,汉族,萝北县第二中学教师,住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

被执行人:汝景富,男,1977年1月出生,汉族,萝北县第二中学教师,住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张荣喜与季本文、孔祥军、汝景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荣喜以与被执行人季本文、孔祥军、汝景富自行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该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8)黑7519执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