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马彦川,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 申请执行人:代利花,女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濮阳县。 被执行人:郑州兴联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上街区新安路街道新安东路11号院C1-a1幢Y006号。 法定代表人:xx。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07月16日立案执行的(2021)豫0106执1067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xxxx元。因被执行人郑州兴联置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 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吴锦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 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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