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何德洲,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石河子市。

被申请人:何永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石河子市。

被申请人:陈宗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石河子市。

审理经过

申请人何德洲与被申请人何永杰、陈宗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何德洲于2020年11月20日再次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何永杰名下银行卡、被申请人陈宗林名下银行卡,申请冻结金额为110000元。

本院于2020年11月20日作出裁定,先后冻结被申请人陈宗林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古城镇支行账号621××××××××××××××24中118.08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乌鲁木齐路支行账号621××××××××××××××91中699.64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西古城镇支行账号622××××××××××××××73中0元、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西古城支行账号803××××××××××××××30中11万元。现被申请人陈宗林申请解除对其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古城镇支行账号621××××××××××××××24银行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乌鲁木齐路支行账号621××××××××××××××91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西古城镇支行账号622××××××××××××××73银行卡的冻结。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陈宗林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陈宗林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古城镇支行账号621××××××××××××××24银行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乌鲁木齐路支行账号621××××××××××××××91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西古城镇支行账号622××××××××××××××73银行卡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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