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蒋海欧,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岳麓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正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岳麓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朱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岳麓区。

审理经过

上诉人蒋海欧、陈正国因与被上诉人朱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20)湘0104民初41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查明

本院审理过程中,委托一审法院向上诉人陈正国、蒋海欧送达了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限陈正国于2021年2月11日前向本院交纳诉讼费用,限蒋海鸥于2021年1月28日前向本院缴纳诉讼费用,但上诉人陈正国、蒋海欧未按期交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蒋海欧、陈正国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