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朱卫星,男,****年**月**日出生,住启东市。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沈健,男,****年**月**日出生,住启东市。
审理经过
上诉人朱卫星因与被上诉人沈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启东市人民法院(2021)苏0681民初17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诉称
本案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朱卫星未在提起上诉的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经催缴后仍未在指定期限内交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朱卫星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韩兴娟 审 判 员 张 敏 审 判 员 王作杰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蔡根凤 书 记 员 许笔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