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靳平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岚县人,住本村,

被告:岚县社科乡井峪堡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靳六珍职务:主任。

被告:岚县益康源食用菌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晓晴职务: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润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岚县人,住本村,系该公司职工。

审理经过 原告靳平生诉被告岚县社科乡井峪堡村村民委员会、岚县益康源食用菌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靳平生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靳平生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靳平生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曹国强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文凤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