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住所地柳州市跃进路3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198607501E。
负责人:李炜。
被执行人:杨振新,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执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与杨振新的信用卡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桂0205民初2590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杨振新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杨振新偿还借款本金26843.61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桂0205执156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