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太谷新希望慧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作军。
被执行人杨宝庆,男。
审理经过
关于太谷新希望慧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杨宝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太谷县人民法院(2019)晋0726民初203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2月3日向被执行人杨宝庆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杨宝庆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扣划被执行人杨宝庆在中国建设银行62×××51_156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