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公诉机关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秋梅,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务工,户籍地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9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3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陈丽婷,福建翔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厦门市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林发达,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0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马标龙,福建理则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人杨志气,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曾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09年11月3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于2012年1月19日刑满释放。现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2月24日被刑事拘留,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不收押,同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颜良材,福建均融律师事务所 律师。厦门市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审理经过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同检公诉刑诉〔2020〕9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秋梅、林发达、杨志气犯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5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