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卫先进,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 被执行人: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住所地:绍兴市诸暨市暨阳街道暨南路**,组织机构代码:562353019。 法定代表人:徐培根。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卫先进与被执行人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2020)浙06执416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商事仲裁一案中,发现被执行人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均已被查封且有抵押,本院没有处置权,现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参与分配函。申请人同意撤回申请,待其他有处置权的法院处置后再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浙06执41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毛振宇 审判员 王文龙 审判员 俞金刚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沈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