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于倩倩,女,****年**月**日出生,满族,无业,住彰武县。
被告:王强,男,****年**月**日出生,满族,个体工商户,住彰武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于倩倩与被告王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于倩倩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于倩倩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