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汪航微,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桂阳县。
原告:雷柏凤,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桂阳县。
原告:张贵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南县,现住桂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文忠,湖南星河(桂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系一般代理。
被告:贺金生,汉族,****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桂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尹声全,湖南指点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系特别授权。
审理经过 原告雷柏凤、汪航微、张贵军诉被告贺金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人员 审判员 廖中元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许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