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高闯

审理经过

被执行人高闯缴纳罚金一案,申请恢复执行标的共计16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16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9日将该款上缴国库。至此,本院执行的(2018)吉0503刑初124号刑事判决书罚金部分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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