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湘潭市金湖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金湖村。

法定代表人:谢鑫昕,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湖南马王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136号。

法定代表人:舒靖弘,该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申请人湘潭市金湖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马王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湘潭市金湖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湖南马王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160万元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申请人湘潭市金湖混凝土有限公司购买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的保单保函作为本案财产保全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湘潭市金湖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申请及担保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湖南马王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6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湘潭市金湖混凝土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