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徐思敏,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馨,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涓涓,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 被告:游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平潭县。

案由

案由:追偿权纠纷。 立案时间:2021年6月30日。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许撤诉。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郑 群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李华峰 书 记 员  何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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