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晓琳。
被告:北京中民时代婚姻服务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原告与被告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于2021年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