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张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景县。
审理经过 被执行人张建责令退赔纠纷一案的(2020)鲁1402刑初514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本案执行完毕。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1)鲁1402执319号案件予以结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马 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贾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