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住所地佛山市。
负责人:陈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俊,上海市尚法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皮岗升,上海市尚法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王某某,男,汉族,住连云港市赣榆区。
审理经过
原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与被告王某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5日立案。原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在本院依法通知其需交纳诉讼费用后,明确不予交纳诉讼费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本案按原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