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鲁鹏飞,男,****年**月**日出生,住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

被执行人:一号管家(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

法定代表人:张耀文。

审理经过鲁鹏飞依据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京仲裁字第3180号裁决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 474 550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21年8月5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情况、房产所有权情况、车辆登记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经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银行存款,无可供执行房产及车辆登记信息,无可供执行对外投资。申请执行人认可本院查询结果。本院已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现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终结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京仲裁字第3180号裁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审  判  长   宁 群

审  判  员   刘 兵

审  判  员   魏志斌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书  记  员   梁越婷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