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王候兵,男。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山西省柳林县人民法院(2014)柳刑初字第64号刑事判决书,关于被执行人王候兵罚金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王候兵名下有解放牌车一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王候兵名下解放牌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