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1—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源县支行,住所地:肇源县肇源镇兴源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22831505712F。 法定代表人:陶大鹏,该公司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洪晨,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住黑龙江省肇源县。 被申请人:母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肇源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源县支行与被申请人黄志国、母艳秋、母君、鲍汝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源县支行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法院使用执行系统,依法查询被申请人母君名下银行存款及不动产。 —2—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依法使用网络查控系统,在100065.45元保全额度内查询被申请人母君名下银行存款及不动产。 本裁定书作出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郑 素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荣娜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