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邵阳市泰尊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邵阳市宝庆工业集中区宝丰服饰箱包产业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通知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案号:(2021)湘0502执103号
关联企业:申请执行人邵阳市泰尊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邵阳市宝庆工业集中区宝丰服饰箱包产业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通知书
关联律所:未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审理经过
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邵阳市泰尊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邵阳市宝庆工业集中区宝丰服饰箱包产业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现申请执行人邵阳市泰尊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以执行完毕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陆丕易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肖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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