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卓玛,女,****年**月**日出生,藏族,农民,文盲,籍贯及住址西藏江孜县,身份证号码×××

被告李树清,男,1967年12月24出生,汉族,经商,初中文化程度,籍贯及住址四川省崇州市,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李富(系李树清儿子),现住日喀则市城南办事处。

被告谢大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务工,初中文化程度,籍贯及住址四川省浦江县,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赖春梅,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西藏分所律师。

被告田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经商,小学文化程度,籍贯及住址成都市,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武彦文,北京市京师(拉萨)律师事务所 律师。

四川新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四川瀚科建设有限公司),住址四川省成都市。

法定代表人刁先军,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龙凌辉,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广西远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址广西玉林市。

法定代表人陈坚,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超才(系该公司员工),住址广西玉林市。

被告湖南奉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址湖南省长沙市。

法定代表人屈登高,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贺团涛,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卓玛诉被告李树清、谢大均、田兵、四川瀚科建设有限公司、广西远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奉天建设有限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2日立案。原告卓玛于2017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以需要收集新证据为由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卓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承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