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保全人:盛竹青,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韶山市。
被保全人:盛燕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盛竹青与盛燕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了(2021)湘0382民初5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盛燕风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7万元或者查封、扣押盛燕风名下价值等同的其他财产,并已提供担保。经本院立案保全,内网发起总对总查控,已冻结被保全人盛燕风银行存款986.2元,冻结期限一年,其他无财产可供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申请保全人盛竹青与被保全人盛燕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