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魏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嘉峪关市。
被执行人:王秋莲,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嘉峪关市。
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20)甘0271民初2088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王秋莲支付申请执行人魏容执行款30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643元,承担执行费360元,合计31003元。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冻结被执行人王秋莲名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资卡一张,至2021年10月26日冻结资金达到执行标的时再行扣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20)甘0271执283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判长 茹 强
审判员 赵学智
审判员 张建忠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狄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