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车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垣曲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车某某罚金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车某某名下有XX轿车一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车某某名下的XX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