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王耀海,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芬蕊,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黄丕富,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阳春市××××××××××××××。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朱健翀,该公司执行董事。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丕富、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合法处分,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原告已预交3900元),由原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冯喜元 人民陪审员  梁欢敢 人民陪审员  黄思常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 助理  黄景青 书 记 员  蔡欣倚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