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董友生,男,****年**月**日出生,住第五师八十三团农贸市场鲁新粮油店。
被执行人武廷海,男,****年**月**日出生,住第五师八十三团天馨小区*号楼东单元一楼东户。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洪全与被执行人赵振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该案执行标的29055元,未执行标的23055元,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剩余案件款达成和解还款协议,本案件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兵0501执6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