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肖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
身份证号:×××
被告:付文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身份证号:×××
审理经过
原告肖剑与被告付文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原告肖剑于2021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肖剑在本案审理过程申请撤诉,其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肖剑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