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熊家淼,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钰,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皓东,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徐德胜,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熊家淼诉被告徐德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熊家淼于2021年9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熊家淼撤回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其撤回起诉的请求应予支持。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熊家淼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元(已依法减半收取),由原告熊家淼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