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珂,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
被告:王军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珂与被告王军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6月1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4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