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负责人:王蒙宁,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海成,该公司职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鑫,内蒙古蒙晟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姜斯章,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原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姜斯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以得知被执行人已死亡,不再继续追索欠款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2019)内7102民初46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