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黄文鑫,男,****年**月**日出生,侗族,住玉屏侗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宋以茂,男,****年**月**日出生,侗族,住玉屏侗族自治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文鑫与被执行人宋以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宋以茂于2021年9月1日支付申请执行人黄文鑫80000元,余款90000元在2021年10月30日前付清,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对(2021)黔0622执130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姚敦齐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姚诗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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