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某某,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希先,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辽宁省盖州市。 被告:辽宁旺运红农产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鲅鱼圈区红旗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姜某,系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吴某某与被告辽宁旺运红农产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刘 楠 审 判 员  李成喜 人民陪审员  梅 丹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王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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