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源丰装饰材料经营部,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坂雪岗大道商业城一楼6-7号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300L204975631。
法定代表人翁展权。
委托代理人张莉珍,广东度道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邓易万,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重庆市开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源丰装饰材料经营部与被执行人邓易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0307民初37038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予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22日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书,称双方已经庭外和解并履行完毕,申请撤回本案的强制执行。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之前已经履行了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终结(2021)粤0307执1737号案件的执行。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邓易万名下价值人民币65814.76元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