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07670845370。营业场所:云南省大理市经济开发区云岭大道16号。
负责人:任建峰,系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青蓝,云南李寿刚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证号:15307201111381590。委托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段凯(又名段灿鹏),男,****年**月**日出生,白族,农民,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骞,云南杨守智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证号:15329201710126783。委托权限:特别授权。
审理经过
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段凯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8日立案。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自动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