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陈洪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阳信县。
被执行人:赵海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阳信县。
被执行人:黄洪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阳信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洪勇与被执行人赵海军、黄洪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阳信县人民法院(2021)鲁1622执恢23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