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傅捷,男,****年**月**日出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军,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王名,女,****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申请人傅捷于2021年4月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王名名下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号房屋、冻结被申请人王名名下的银行账户内存款260万元,并提交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限额为1600万元的保单、担保函作为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傅捷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王名名下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号房屋; 二、冻结被申请人王名名下的银行账户内存款260万元。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杨 静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李京文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