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高传祥,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联系电话180××××9888 冯华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联系电话139××××1222
审理经过
高传祥申请冯华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903民初*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在运河区人民法院主持下,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自愿达成和解,按和解协议长期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903民初3745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执行员 胡树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 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