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告:衣正,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住所地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青花大街东52号0单元1层甲1号、甲17号、甲18号、甲19号、甲20号。 负责人:吴敏,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班新,辽宁中允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班亮亮,辽宁中允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马野与被告衣正、中国大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马野于2021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马野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马野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薛 丽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罗 浩 书 记 员 张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