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河南淮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王保玉、祝孟信、陈猛、吴影、淮滨县鸿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河南淮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保玉、祝孟信、陈猛、吴影、淮滨县鸿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63497.4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480532.45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日将该款转付给河南淮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河南淮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1527民初1779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执行员  吴予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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