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郭某某、自某某、张某某: 郭某某申请执行自某某、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3570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并已支付申请执行人。至此,郭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云2324民初79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2021)云2324执47号执行案件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普娅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杨洪泰